请教关于俱舍方面的问题

从色到触之间的五境,既是眼等五根识的对境,也是意识的对境;除色声香味触五境以外其他十三法,全部是意识的对境。——《俱舍精钥》
十八界是指六根、六境、六识,其中六境里意识的对境即是法,它分为七种,即受、想、行三蕴,以及无表色、虚空、抉择灭、非抉择灭,在讲十种界,称其为七法界,讲十二处时,就叫七法处。——《俱舍论讲记》

请问:上面两个教证如何圆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