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俱缘定因的问题

他们建立能取所取非异体最主要的依据即是一切显现在明知之识的本体中产生的“明知因”与“俱缘定因”,所谓对境蓝色与取蓝色之识二者在同一时间以正量而缘,并非是偶然性而是绝对遍或决定性的。——全知麦彭仁波切《中观庄严论释》

“以正量而缘”是用另外的一个正量(例如意现量)可以同时缘取到蓝色和取蓝识。是这个意思吗?

俱缘定因的核心思想是:对境与取境之识,必定是同时出现的,不可能存在单独先后出现的情况,所以他们是一体的。取蓝识与蓝色必定同时出现。
什么是正量?
智诚堪布《释量论·成量品广释》“了解了之后,我们就知道唯识是正量合理,主要应该把识安立为正量,而不是把其他的根等等安立为正量,一定是无欺的识才是真实的正量。”智诚堪布 《缘起赞》:“正量就是正确的意思,“量”在因明当中就是正确的心识,它是不欺惑的,具有不欺惑心识者叫做量士夫。”
可见正量就是心识的意思。
蓝识和蓝色必定是同一时间产生的缘取关系(二者之间的关系,非引入第三方),以正量而缘是说:蓝色被蓝识(正量)而缘取是同时的。非先后缘取,非偶然。
翻译一下:所谓对境蓝色与取蓝色之识二者在同一时间以正量而缘——所谓对境蓝色与取蓝色之识二者(的关系是)在同一时间以正量(取蓝识)而缘(蓝色)

异体的法,是偶尔才可以同时缘的。比如,把蓝色和黄色作为对境来看,是不是缘蓝色的时候就一定缘黄色呢?这个是不决定的。
因为蓝色和黄色在一起,比如一块花布上面有蓝又有黄,靠得比较近时可以同时缘;离的比较远或只有蓝没有黄的时候,就没办法同时缘。所以说偶尔性才能同时缘。——堪布辅导

堪布这里讲到:同时缘,缘蓝色、缘黄色,请问这时候“缘”应如何解释?

很显然,这里缘的意思,用佛教术语来说是识“缘取”或“执取”对境的意思。用世间话来说,就是识“了知”或“感知”对境的意思。

1、蓝识和蓝色必定是同一时间产生的缘取关系(二者之间的关系,非引入第三方),以正量而缘是说:蓝色被蓝识(正量)而缘取是同时的。非先后缘取,非偶然。
此时:师兄讲“以正量而缘”解释为二者之间,非引入第三方。
2、很显然,这里缘的意思,用佛教术语来说是识“缘取”或“执取”对境的意思。用世间话来说,就是识“了知”或“感知”对境的意思。
此时:师兄又引入了蓝黄之外的第三方——“识”。

问题:
1、师兄一会引入第三方,一会内部缘取,“以正量而缘”到底需不需要引入第三方?
2、若不需要在蓝色和取蓝色之外引入第三方作证的话,两个一起去偷东西的小偷也可以相互证明而清白无罪了。

1,请问“取蓝识”可不可以称为“识”?“蓝色”和“取蓝识”是不是没有第三方?
2,自证是识自身的本性,平时不必另外强调。如果照你的说法,那是不是可以说眼识无法见色,是自证见色?
3,说一千道一万,请考虑上师原文的意思,是不是讲到了第三方?取蓝识和蓝色两者无法解释这个原理?如果你一定要填入,那是你的自由,但根据我的理解,两者足以解释,无需画蛇添足。

1、您说了这么多,能避免您自诩相违的过失吗?对于“缘”进行解释时,您一会引入第三方、一会不引入,这个过失没看到您如何解释。
2、您说了一大阵子,教证没有、理证也没有,您又如何能证明您的理解切合全知的密意呢?

我想我已经说的很清楚了,识=取蓝识的简称,文中的识是两方之一,不是不同于取蓝识得第三方,奈何你“不想”看懂。但看你的语气,想必不是想问问题,而是有自己预设立场,在钓鱼怼人而已。抱歉,我后悔参与此问题了,错付了,有种“我本将心向明月”的既视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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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师三宝加持,在下面的地方找到了参考答案。
一位法师讲的,有教证做依据,无需吵架。
https://mp.weixin.qq.com/s/bdP2XdI3fFHTARGlKTCSUg